中共中央宣傳部于7月28日舉辦“中國這十年”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,介紹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取得的歷史性成就。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二級大檢察官陳國慶介紹:自2018年10月立法正式確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以來,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,檢察機關與監察機關、人民法院、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加強協作配合,在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,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案件,目前制度適用率穩定保持在85%以上。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常態化適用,推動我國刑事訴訟模式向協作式轉變,促進刑事司法從“治罪”走向“治理”,從而推動國家治理、犯罪治理的現代化。主要成效有下:
一是懲治犯罪更加及時有力。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,有利于司法機關及時查明犯罪事實,共同犯罪中更利于分化瓦解犯罪。湖南檢察機關辦理一起23人涉黑案,促進20人庭前認罪認罰,1人當庭認罪認罰,法院全部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。
二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成效顯著。認罪認罰從寬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,維護被害人合法權益。被告人認罪服法成為常態,當前一審后被告人上訴率3.8%,低于其他刑事案件14.5個百分點。
三是當事人權利得到更好保障。通知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333.9萬人次,非羈押性強制措施和非監禁刑適用比例不斷提高,認罪認罰案件不捕率高出整體刑事案件10.6個百分點,緩刑率高出其他刑事案件14.2個百分點。檢察機關還對7.2萬名因犯罪侵害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開展司法救助,發放救助金9.5億元。
四是公平正義得到又快又好實現。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輕罪案件,從偵查到審判的辦案周期縮短,起訴后適用速裁程序和簡易程序審理占74.6%;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比2018年制度實施前下降17.7個百分點。(記者葉奐 劉婷玉)